可贵的党政、公检法司同胞,请赶快自救!

 

党政、公检法司的朋友们,我想对你们说,其实,你们和大法弟子之间不是迫害和被迫害的关系,而是被救度与救度的关系。你们听我这样说,心里可能有所不解,这是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正处于巨大的危险中。大法师父在《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说:”当初哪,这些生命,不管他现在是干什么的,他们都是神,看着这里头这么可怕,就敢一头扎進来,就敢来,为什么哪?他们是对正法、对大法抱着希望,非常坚定的信念,来了。不管他现在表现的怎么样,也得看当初,也得看历史,也得看这个生命的过去怎么样,尽量去救度他们。毕竟是宇宙大法,面对无量的众生来讲,机会难得,就这么一次,留下来就留下来,不留下来就永远的消失了,所以我觉的我们还得做、还得救。如果今天得法的不是你们而是别人,你们在那个环境中,你们在常人中,想一想,不可怜吗?

 

正因为听师父的话, 中国千千万万大法弟子才不畏生死的讲真相、劝你们和广大民众“三退保命”,就是在救度你们啊,因为危险是他们在承担,保的却是你们的“命”。除了真正的修炼人,谁能为了别人的生命而放下自己的生死啊。人类的末劫已近,而你们每一个人都还面临着巨大的危险。今天,我们就把这些危险帮你们指出来,让你们看到自己真实的处境,以便于我们进一步的帮助你们摆脱危险,你们看好吗?

 

一. 中共高层早为在法轮功问题上找地方上执行者垫背做了充分的准备

 

朋友,您知道吗?您所以为的“执行上级错误命令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保护伞早就不存在了。您今天对法轮功所做的非法的一切,将来全部都得自己承担责任。您若不信,请看以下的政策法规:

  1.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 2013812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3. 201410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中有两项重要内容:1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2)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4. 20163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条款。(也就是说,因执行上级命令犯错要被追究责任。言外之意,如果上级的命令是错误的,警察有权拒绝执行。)新规定取消了免责条款,明确了“执行命令,不能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除公安之外,政法系统的检察院、法院也同样有这样的法律约束。

以上政策、法规,为什么如此强调对违法办案、冤假错案的终身负责和倒查问责?并且还取消了公检法司人员“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责任”的规定呢?对法轮功的政策明明是高层下达的,他们为什么偏偏要把最终须承担的责任推给地方上的执行者呢?

 

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自己做的事是违法违宪的,害怕将来被追责!对法轮功是一场典型的政治运动,既然是运动,和中共历史上的历次运动一样,就必有结束的一天。中共高层早在多年前,就已经为自己将来全身而退、找地方上的执行者垫背、卸磨杀驴做好了准备。他们出台这些政策、法规,就是把过错和责任都推给地方上的执行者,并为将来找你们做替罪羊提供法律依据。

 

地方上的执行者执行上级非法指令,将来必定替上面背黑锅;将来被倒查问责时,倒霉的就是您自己。有些公检法司人员,在法轮功弟子给他们讲真相,劝他们不要一意孤行的执行上级指令而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时说:“你们根本不懂得中国的国情,在中国,你就得懂得是政治大,还是法大!”在中共领导下的中国,的确是政治大于法,可是纵观中共历次运动中那些紧跟“党”走、积极追随“政治大于法”的所谓“识时务者”的下场,就是对您最好的警示。请看以下事实:

 

二. 替党杀人者,向来被党杀,或“被自杀”

 

历次运动过后,中共上层都是找基层追随者做替罪羊。历次运动都是先祸害百姓, 后卸磨杀驴。替党杀人者均被党杀,或被自杀,例如:

  • 文革结束后,那些紧跟毛指示、积极迫害过中共高干及家属的军人受到内部清理,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 当年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文革时卖力执行上级“红色路线”,文革结束了,他接到批判大会通知后一言不发,第二天“畏罪自杀”。
  • 文革中忠于“最高指示”而不遗余力“打、砸、抢”的红卫兵小将、造反派们,运动过后,有的被判刑,有的被变相流放——发配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当年“一颗红心”向着“党”和“毛主席”的“好儿女”,在“党”翻云覆雨之间,就成了千古罪人和阶下囚。
  • 中共建政前为“党”出生入死的“地下党”们,在1949年中共篡政后却得到毛泽东针对地下党十六字批示“降级安排,控制使用,就地消化,逐步淘汰”。从49年起,历次政治运动,原中共地下党就是主要打击对象之一,反右的党内目标很多是这些人,文革更是往死整。
  • 再说近一点的:当“武汉肺炎”疫情吹哨人李文亮医生死于瘟疫后,引起很大民怨,当局为平息民怨,又抓基层执行者垫背——武汉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被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另一参与训诫的民警胡桂芳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而要他们训诫李文亮却是“上级”的指令。
  • 江泽民欲杀警察求得和法轮功讲和——2002年,江泽民迫于被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上多个国家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成功起诉的压力,派美国的亲信和法轮功讲和,提出可以像文革一样枪毙一批打死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来偿命,换取法轮功不起诉,还说可以比文革处理得更严厉些,可以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警察。您知道吗?如果不是法轮功坚持真、善、忍的原则,认为警察也是被蒙蔽的受害者而拒绝了江的条件,那么早在二十年前,中国千千万万的警察,早就成了江泽民的刀下鬼,谁又敢保证那其中没有您呢? 

以上中共翻云覆雨、卸磨杀驴的例子足以令您明白一点——这个“党”从来就是靠不住的!“党”的话,是千万听不得的!旷世巨著《九评共产党》中有一句非常精辟的话:“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中共,就会在什么问题上丢掉小命。“讲的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朋友啊,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您一家老小的幸福都指望着您,所以,希望您给自己和家人留后路。在法轮功问题上甘愿为虎作伥者,终有一日会沦为中共卸磨杀驴的对象。当中共卸磨杀驴之日,当您站在被告席上时,谁来为您开脱?谁,用什么法律来为您辩护?

 

 

三. 以下对法轮功所作的一切都是严重的违法违宪,将来必被追究

(我们指出以下违法违宪之处,并非指责你们,只是为了让你们明白,你们继续遵照上级的指令这样做,对自己是相当危险的。)

 

 1.   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不在中共所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公安部四家权威机构的共同认定。

  • 199910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其中没有说法轮功是X教组织,也没有规定修炼法轮功是犯罪行为。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三家最高权力机构于2000年和2005年两次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和公通字[2005]39号)所定性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201462日,国务院、公安部通过中国《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该《通知》,《通知》中所含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这等于再次声明修炼法轮功合法。
  • “邪教”之说只是江泽民的个人言论,个人言论不是法律。查遍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找不到任何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条文。

 

2. “天安门自焚”是假的

中共为了妖魔化法轮功,利用军警和央视于2001年除夕导演出了《天安门自焚》这一惊天骗局。此案破绽百出,稍加分析,便可找出十几处漏洞。篇幅所限,仅举几例:

  • 第一,天安门广场有几十个足球场那么大,火点燃不到一分半钟,20多个警察从天而降般的拿着灭火器、灭火毯在他们身边灭火。平时警察是背着灭火器、灭火毯巡逻的吗?一分半钟之内而且是个突发事件,怎么可能有灭火器和灭火毯的?哪个飞毛腿也来不及拿呀!警察看了都不相信。
  • 第二,所谓的在短短一、两分钟就烧完的慌乱的突发事件中,任何偶然出现在现场的个人或媒体都不可能拍下如此稳定、专业的全方位镜头:有长镜头、短镜头、移动跟踪镜头、特写镜头、广角镜头、高空俯拍镜头……,摄影记者看了也不相信。
  • 第三,央视说小女孩刘思影皮肤大面积烧伤,可是却给她全身缠满了绷带,像个木乃伊。烧伤病人是不能包纱布的,必须保持皮肤裸露,否则会造成皮肤溃烂和粘连,不符合医学常识,医生看了也不相信。
  • 第四,刘思影气管切开却能声音清晰的说话唱歌,堪称医学史上的奇迹。
  • 第五,自焚者“王進东”的坐姿不是法轮功的双盘或单盘,而是解放军或武警的散座;其双手结印的姿势也是错的。“打坐”和“结印”是法轮功最基本的炼功动作,刚一入门就能掌握的,连这两个动作都不会的人,怎么可能是所谓的“法轮功老学员”呢?

 

20018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面,整个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确凿证据,在场的中共代表哑口无言。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3. 对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早在2011年就被解除,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

早在胡、温执政的2011 3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就签署发布了总署令第50号,明确废止1999年发布的关于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发行的两个禁令(第99100条)。因此,在中国出版和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

 

4. 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指控法轮功学员是强加罪名、错误适用法律

  • 中共法庭给法轮功学员所谓的定罪最常用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从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罪状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构成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个是“利用邪教组织”,一个是“破坏法律实施”。两个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构成本罪。所以,第一,法庭必须出示能证明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第二,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没有什么笼统的“破坏法律实施罪”。法庭必须证明究竟国家法律的哪一部、哪一条、哪一款被破坏到不能实施以及造成的危害,否则这个罪名就不能成立。
  • 然而,因为法轮功不是邪教,第一个要件显然不存在;其次,公诉人根本不能证明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是怎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社会危害。由于构成犯罪的两个要件一个也不具备,因此用刑法三百条指控法轮功学员是不能成立的,是错误适用法律。
  • 而且,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和《宪法》第三十五条,拥有和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合法的,不是犯罪证据。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与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没有关联性,都是无效证据。
  • 只有手握“公权力”、具有权位的政府官员,才有能力或有条件实施这种犯罪。

 

5. 两高的“司法解释”是越权的、违法的、不具法律效力的

  • 2017125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发布了一份〝司法解释〞。这份解释再次定义了所谓的〝邪教〞,而且还说对散发传单等行为会最高判刑七年。自1999年以来,两高的“解释”一直是中共所谓的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法律依据”。
  • 然而,《立法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两高是执法机构,无司法解释权,它们怎能自己立法自己执行呢?所以,此“解释”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办案的有效法律依据;而且两高的此“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因此,用于给法轮功学员定罪不仅是无效的,更是荒唐的。

 

6. 法轮功学员“诉江”是依法行使公民基本权利,阻碍其行使公民权利的执法者是真正的执法犯法

  • 多年来,大量法轮功学员因“诉江”被非法抓捕、起诉、定罪、判刑、监禁,许多被酷刑折磨致死、致疯、致残。可是,早在201541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自201551日起施行,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
  • 法轮功学员向两高投递控告所谓的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修炼者器官的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正是在履行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何罪之有?相反,阻碍法轮功学员履行自己公民基本权利,是真正的执法犯法。

 

7. 剥夺或停发法轮功学员工资或养老金的行为违法违宪

  •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工资或养老金,属于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非法扣发、停发、或占有。
  •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其中虽然提到了“法规”,但请参看以下《宪法》第五条的规定。《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越权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因此,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等部门出的什么扣发或停发法轮功学员的工资或养老金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非法的、无效的,是与宪法相抵触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宪法、法律和劳动法在保障公民的以上权益时,都没有明确提到“修炼法轮功者除外”,也没有规定“公民在被判刑、服刑期间除外”。因此,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法轮功学员和中国所有公民一样,依法享有个人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 非法剥夺或停发法轮功学员工资或养老金的单位和个人,是真正在违法犯罪。

 

8. 中共党政军、司法、医疗系统和军队相勾结,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用于商业移植、牟取血腥暴利,真实不虚

  • 目前,海外追查国际组织已经完成对所谓的迫害法轮功的系统性调查。截止2019630日,共发表了347篇调查报告,约880多万字。截止至201971日,被追查国际立案追查取证的名单总计:责任单位23475个,责任人78788人,其中“610”系统11235人, 政法委15035人;全国涉嫌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9519 人, 医疗单位891个。

 【结语】看到这里您有何感想?您认为这场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完全靠谎言维护的这一切是冤假错案吗?如果是的话,那您作为参与制造这宗冤假错案的责任人之一,如何安全躲过将来被清算追责呢?如果您想拿中共上层来做自己的保护伞,回顾它的整人、杀人史,你不难发现:它最擅长的就是无论自己历次犯了多大的错,都能找基层执行者垫背,卸磨杀驴;再以“大恩人”的身份给被迫害者平个反,一个“路线错误”或“个别人的失误”,轻轻一笔带过,自己依然一副“我党一贯伟、光、正”的嘴脸。当年杀十大元帅是这样,杀国家副主席刘少奇是这样,杀“右派”是这样,文革杀无数文化精英是这样,对待法轮功问题又何尝不是这样?江泽民欲杀警察和法轮功讲和不早就上演了吗?所以,我们真心规劝您,为了自己和家中亲人的安危,别立于危墙之下!

 

四. “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在柏林墙倒塌之后的德国,19919月,统一后的柏林法庭上,举世瞩目的柏林墙守卫案将要开庭宣判。这次接受审判的是四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他们曾经是柏林墙的东德守卫。

 

两年前一个冬夜里,20岁的克利斯和他的好朋友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自由。几声枪声响,一颗子弹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脚踝被另一颗子弹击中。克利斯很快就断了气。他不知道,他是这堵墙下最后一个遇难者。那个射杀他的东德卫兵,叫英格·亨里奇。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九个月之后,围墙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他的律师辩称,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此案的判决说明:公务人员盲目执行上级命令,最终要承担个人责任。当法律或命令违背人类的良知时,执行这样的法律或命令本身就是在犯罪,最终必然要受到正义的审判。为了自己的明天,请理智执行命令。

 

五.法轮大法是佛法,对大法犯罪者将遭受巨大的天理报应

 

法轮大法,是为了在人类末劫时期救度世人、挽救宇宙众生于坏灭而洪传的佛家上乘高德大法。教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修佛向善、修心性、去执著,直到返回先天纯真善良的本性而圆满。

 

 

许多人以为佛教中讲的法,才是真正的佛法。李洪志师父在《转法轮》中写道:

  • 佛教中的法只是佛法中的一小部份,还有许多高深大法,各个层次中还有不同的法。释迦牟尼讲,修炼有八万四千法门。佛教中才有几个法门,它只有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密宗等等这么几个法门,连个零头还不够呢!所以它概括不了整个佛法,它只是佛法的一小部份。
  • 那么什么是佛法呢?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他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他就是最根本的佛法。佛法在不同层次中有不同的体现形式,在不同层次当中有不同的指导作用,层次越低表现越庞杂。
  • 铺开讲,法很大。到了极高点上去讲,那就很简单了,因为法就象金字塔形的。到了极高层次上用三个字就可以概括,那就是真、善、忍,显现到各个层次就极复杂了。

有人想,神佛不是慈悲的吗?那就应该不计较人的过错。其实不是您想象的那样的,佛法是慈悲的,可是也是威严的,是不容亵渎的。谤佛之罪,其罪如山,其罪弥天。20年来,仅明慧网收录到的对大法犯罪遭恶报的案例高达数万起。有些人不仅自己恶报加身,甚至殃及亲人和子孙。恶报形式各异,下面给您举些例子:

 

 

  1. 沈阳市三位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皆患脑瘤死亡:
  • 张文——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2009年2月中旬,突发脑部怪病,在去北京医治的途中死亡。此前,他刚刚参与了对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王素梅10年、奚常海11年、孙玉书8年、霍德福6年)。
  • 鄂安福——沈阳沈北新区法院法官,2001年秘密冤判了五名法轮功学员三至八年重刑。2011年2月18日,鄂安福突发脑出血,两个月后死亡,当时才45岁。据说他在临终前不断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并向法轮功学员忏悔自己的罪行。
  • 柳晔——原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2014年7月10日,他与同事外出办案,走着走着,突然就不行了,脑出血死亡,时年56岁。
  1. 江西省公安厅厅长被活活烧死——江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郑为文,在任期间积极迫害法轮功。2016年1月至10月,江西省南昌市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或长期非法关押;34人次遭绑架;还有法轮功学员遭非法骚扰及遭受经济迫害。2018年9月3日,郑乘坐的小车,在南昌西环外高速公路上与一大货车相撞引发大火,被活活烧死在车里。

 

  1. 上海宝安公安分局女警暴亡——上海宝山分局女警魏志耘,因积极参与对大法行恶而受提升,年薪十多万。2007 年初,对向她劝善的法轮功学员口出狂言,说:我从不信报应,共产党给我一切,我就为它卖命,人总要死的,无所谓。随后又恶言诋毀大法师父,並狂妄地说“看谁活得过谁”。三周后,魏正拨手机,突然倒地暴亡,大小便失禁,身体变形膨大,五官扭曲肿胀,二目大睁,死相极其恐怖,年仅42岁。

 

  1. 天津宁河区三任政法委书记皆遭恶报——天津市宁河区政法委书记张金明,男,52岁。他在任政法委书记期间,没有被他前两任的恶报惊醒引以为戒,仍积极追随江泽民对法轮功作恶,冤判、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并于2017年3月份,大搞诬蔑法轮功的宣传展板、橱窗、传单来欺骗不明真相的世人,蛊惑人心,造成极坏的影响。2017年5月15日夜间,张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撞车死亡。至此,宁河区三任政法委书记杨金华、张付川、张金明均因对大法犯罪而遭恶报。

 

  1. 湖北麻城市长成了植物人——2001年3月,张家国刚上任湖北麻城市市长,就批示要严厉的对法輪功行恶。一月后,该市发生官员将女法輪功学員王华君打的奄奄一息,拖到市政府门前活活烧死的惨案,警察向围观者宣称是“自焚”。另有两名法輪功学員被警察用绳子捆在摩托车后在地上拖拉,惨不忍睹。次年除夕前,张宣称过年期间要抓所有法輪功修煉者,第二天突然喉咙剧痛,经检查发现喉管长一瘤子。次日在医院手术前因麻醉过敏而成植物人,2009年死时仅53岁。

 

  1.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副处长作恶累累殃及儿子成植物人——杨波,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从1999年8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由于杨波的参与策划、布控、甚至亲自上阵,对法轮功学员的折磨非常惨烈。因起邪恶、卖力,杨波多次得到晋升,这使他对法轮功学员的行恶范围加大,不仅不遗余力的加害法轮功学员,还向劳教所传授他的行恶的方式和手段,其罪行天理难容。是黑龙江省公安厅对法轮功学员精神折磨和肉体加害的头号人物。善恶到头终有报,2004年中秋节前夕,杨16岁的独生子杨帆在放学途中遭车祸,当时成植物人。

 

  1. 炮制小品《卖拐》诽谤大法赵本山得脑血管瘤,何庆魁、高秀敏父妻及儿子遭恶报——何庆魁前几年写的小品在中国大陆被赵本山、高秀敏、范伟等演得“火”了。其中小品《卖拐》是污蔑法轮功的,在2001年春晚演出中毒害了十几亿观众。且不说主演《卖拐》的赵本山得了脑血管瘤,参与《卖拐》演出的高秀敏是何庆魁的妻子。何庆魁的大儿子2005年8月8日在广州因车祸死亡,白发人送黑发人;刚过10天,其妻高秀敏被发现在家中因“心脏病发作”死亡。

 

  1. 中央电视台参与编制、播报“天安门自焚“者皆遭恶报
  • 锒铛入狱:参与亲自全程监制“天安门自焚”的当时副台长李东生2014 年落马,锒铛入狱。
  • 为谁卖命:“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片人,当时央视新闻部副主任陈虻,2008 年患肝癌而痛苦死去,时年47 岁。
  • 用嘴偿还:央视主播,新闻联播的标志性人物罗京,中共对法轮功犯罪开始后,他卖力地用嘴播报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包括“天安门自焚”伪案,迷惑亿众。随后查出患淋巴癌,喉舌溃烂而死,2007 年 6 月死亡,年仅48 岁。
  • 命丧肝癌:焦点访谈女主播方静,2005年1月23日在《焦点訪谈》中重播誣陷法輪功的《天安门自焚》,并通过采访所谓“自焚”当事人来诋毁法輪功,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2015年因肝癌死时仅44岁。
  1. 基层直接执行者遭恶报比率最高——以上所列举的,仅是全国各级党政官员、干部、公检法司、前610等人员中,遭报案例中的冰山一角。值得您注意的是,在所有参与者中,基层执行者和作为急先锋的公安系统人员遭报率最高(参见图表)。由此可见,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行恶,在善恶有报的天理面前是行不通的!思想是你自己的,身体是你自己的,选择也是你自己的!直接参与者犯的罪是很大的,做多少,还多少;做多大,患多大!有些人想:“什么报不报应的,我这不活得好好的吗!”其实,现世报应只是上天用于警示世人的,并非作恶者真正偿还罪业的形式。很多作恶者,别看他现在活得好好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每一个迫害佛法的生命,无论他有无遭受现世报应,其真正的生命(元神),将来都得在地狱中无尽的煎熬中偿还其所欠下的罪业,那才是真正偿还罪业的过程。其实,你们是受中共抹黑法轮功的谎言蒙蔽而参与了所谓的迫害,你们也是受害者。你们的生命也不仅仅意味着人世间一个平凡的人,我们师父知道你们真我生命的来处,他们弥足珍贵!所以才要弟子们救你们。

六. 赶快自救 机缘一逝 永不再来

 

您现在已经了解了中共对法轮佛法政策是不折不扣的冤假错案。如果您能从此善待大法,您已经是在为自己生命的未来奠定一个好的基础。可是,为了自救,您还需要为自己做一件事情。前面我们提到,今天的人类,正面临着一场末劫,它就是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和中共建立了一种要命的联系,被它所绑架,而导致在“天灭中共”的大瘟疫中,被神视为中共的组成部分而一起被诛灭的厄运。解救的办法只有一个——三退(退党、团、队)保命保平安。

 

1. 带您从本源上看中共

西方学者在研究马克思时,发现这个共产党的鼻祖在他十八岁的大学期间,就加入了撒旦教会,成为魔教信徒,被恶魔撒旦选为在人间的代理人。他在十八岁的年龄就已为自己一生定下计划——他没有幻想要为人类、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服务,他要做魔鬼做的事:诅咒全人类下地狱;以世界的震荡、剧痛、动乱为基础,建起他的王座;他发誓要毁灭全人类。他在他的剧本《奥兰尼姆》中写道:

我年轻的双臂已充满力量,

将以暴烈之势,握住并抓碎你——人类,

黑暗中,无底地狱的裂口对你我同时张开,

你将堕入去,我将大笑着尾随,

并在你耳边低语:‘下来陪我吧,同志!’……

(略去一部分)

如果存在一种吞没一切的东西,

我将跳进去,以毁灭这个世界……

 

曾经一度是马克思最亲密的朋友、与马克思共同创建“第一国际”的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同为撒旦信徒的巴枯宁曾写道:“人必须崇拜马克思。人至少必须惧怕他,以得到他的宽恕。马克思是极度自大的,自大到肮脏和疯狂。”

 

恩格斯在遇见马克思后,写下了对他的感想:“谁在追求野蛮的目标?一个来自Trier(马克思的出生地)的黑暗之人,一个显著的怪物。他不行,亦不走;他用脚后跟,伴着肆虐的狂怒跳起,似乎想抓住广阔的天幕,再把它扔到地上。他在空中长伸双臂,握紧邪恶的拳头;他的狂怒从不平息,就像有一万个魔鬼通过他的毛发占有了他。”

 

马克思死后,被葬在英国伦敦的撒旦崇拜中心高门墓地,许多崇拜魔鬼的神秘黑色仪式都在那里举行。

 

我们谈中共的本质,为什么从马克思谈起呢?因为它是共产党的开山鼻祖。撒旦教会是宣扬对神和人类的仇恨的。我们从马克思的诗作中可以看出,它对人类以及这个世界充满了仇恨,并发誓要毁灭人类。所以,它所创立的共产主义就是这样一个它要用来毁灭人类的东西。

 

人们通常认为共产主义是一种理论,但是修炼人看见,任何东西,无论是有机物、无机物、石头、钢铁、花草、或一种理论、思想,它在另外空间都是有生命的。共产主义表现在人类这个空间是一种理论、学说,在另外空间,它是一个邪恶的灵体,称共产邪灵。它原本是一条蛇,体现到表层空间,则是一条红色的恶龙,嗜血,所以在人世间的表现就是,中共什么都喜欢红色的:红旗、红领巾、红五星、红太阳、红色接班人、红色政权、红彤彤的世界……这个共产邪灵跟随恶魔撒旦,其终极目的就是毁灭全人类。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的开篇就写道:“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几十年来,很多党史工作者对此颇感费解,怎么也想不通被“党”视为“至高无上”的《共产党宣言》为什么和幽灵扯在一起呢,其实,就是指的共产邪灵。

 

2. 共产邪灵毁灭中国人的手段之一:通过70多年的诱骗中国人加入党、团、队,成功绑架了近乎全体中国人

中共让中国人在小学时加入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中学时加入共产主义共青团;成年后,又诱骗你为了所谓的“追求進步”、升官提干而加入共产党。每次加入,都要求你对着血旗宣誓:“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永不叛党”,您知道吗,那就是一个向共产邪灵献命的毒誓,是个卖身契!宣誓时,您的额头上就被打上了镰刀斧头的印记,神称此为“兽印”。这几年疫情就是老天在收人,收什么样的人?就是带着兽的印记和仇视大法的人。

 

共产邪灵为什么要你对它发毒誓呢?为的是要捆绑你,好索你的命。因为它从建政以来通过历次政治运动杀害了八千万中国人、宣扬无神论、迫害信仰、迫害和抹黑法轮大法、毒害众生、活摘大法弟子器官,它血债累累、造下的罪业罄竹难书、令人神共愤,神必定要诛灭它,它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它就竭尽所能的绑架中国人,要把他们拖入地狱,成为它的陪葬。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写道:“你将堕入去,我将大笑着尾随,并在你耳边低语:下来(到地狱里来)陪我吧,同志!”

 

解救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一切组织,不做它的一份子,才能解除毒誓、抹去兽印,摆脱撒旦的控制。有人认为都几十年了,早就超龄自动退出了……这种退是起不到废除毒誓、抹去兽印的作用的,只有您发自内心的自愿声明才起作用。所以,即使您都七、八十岁了,如果您曾经戴过红领巾的话,都需要诚心声明才能达到自救的目的。

 

三退,不需要在中共组织内退。神慈悲于人,不重形式,只看人心,所以,用真名、小名、化名声明都管用。您可以自己到大纪元退党网站(tuidang.epochtimes.com)上退;也可以找大法弟子帮您退。三退后,可照交党费,过党组织生活;小孩在学校和老师的要求下,仍可佩戴红领巾。但是,三退废除毒誓后,心里不能再认同自己是中共组织的成员。另外请记住,一定要退干净,入过什么退什么,必须退出您加入过的党、团、队一切组织,方能自救。

 

3. 共产邪灵毁灭中国人的另一手段

因为末劫中国人得救的标准有两个:第一,必须退出中共一切组织,摆脱恶魔撒旦的控制;第二,思想中对救世的大法只有善念、没有恶念。所以,共产邪灵迫害、抹黑大法,煽动中国人仇恨、抵触法轮功,是它毁灭中国人的又一手段。

 

共产邪灵知道到了末劫时期,大法师父为了救度被恶魔撒旦绑架的中国人,会叫大法弟子们劝中国人“三退保平安”,为了阻止中国人被大法救度,它就用各种谎言煽动中国人抵触法轮功,对大法弟子苦口婆心的讲真相、劝三退不听不信,甚至站在共产邪灵一边来迫害大法弟子,从而因仇视佛法和得不到大法救度而遭毁灭。

 

七. 共产邪灵为阻碍中国人得救,给中国人洗脑的索命阴招

 

1. 西来马列摇身一变成“党妈”

中共的祖宗是德国人、撒旦教徒马克思,当初是以苏俄和共产国际的一个“远东支部”的形式输入中国的,中共当时不仅组织经费来源于共产国际,行动上也完全听从苏共的领导。直至今日,中共仍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经典的行为准则和指导思想。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和马克思及苏共有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和中华民族与炎黄子孙毫无血脉相联的西来幽灵,今天摇身一变已堂而皇之的成了中华儿女心目中“伟大的祖国”、“祖国母亲”、和“亲爱的妈妈”。这个化学变化的过程,就是共产邪灵通过无孔不入的洗脑灌输和“红歌”声情并茂、“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渗透而达到的。

 

这样一来,许多中国人一听大法弟子劝他“三退保平安”,马上会火冒三丈,说这个大法弟子“反动、卖国”,有的还说“子还不嫌母丑呢”,“父母也有犯错的时候,我们应该给她犯错和改过的机会”等等一套套的都来了……全是共产邪灵给洗脑灌输的那一套。

 

 2. 刻意混淆“党”和“国”的概念,把“中共”等同于“中国”

中共历来刻意混淆“党”和“国”的概念。在新闻报道中,在日常的宣传中,总是刻意的把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如“党和国家领导人”、“党和国家的利益”、“亡党亡国”、“党啊,亲爱的妈妈(祖国)”等等。任何来自境外指责中共的声音,都会被中共反击为“境外反华势力”、“亡我(中华)之心不死”;如果是海外华人,出于爱国的目的而指责中共,或揭露它欺骗或迫害百姓的真相,立马就被扣上“被境外反华势力利用”、“和境外势力勾结”、和“卖国贼”等政治性和挑唆性极强的大帽子,利用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使国内民众立刻站到中共一边,和中共同仇敌忾、群起而攻击对方……

 

可人家反对的只是中共,而不是中国(中华民族)啊!中共只是一个篡夺了中国执政权的执政党,它只有短短百年的历史,它的祖宗是马克思和苏俄;而中华民族才是我们真正的祖国,它拥有五千年辉煌的历史,我们的祖先不是马列而是炎黄——二者风马牛不相及,中共怎能代表得了中国呢?

 

西方国家的民众,可以自由的骂他们的政府、甚至弹劾总统,但是,他们很爱自己的国家;西方人认为,我们爱我们的国家,但必须警惕和监督我们的政府。而中国人思想中普遍存在着这个被共产邪灵刻意营造的思想误区,就是把“中共”等同于“中国”;把反对中共当成“反华”、“不爱国”;认为“爱党”就是“爱国”,“爱国”就必须“爱党”。

 

所以,大法弟子在劝国人同胞三退时,就经常被同胞们骂为“汉奸”、“卖国贼”、“吃里扒外”、“被境外反华势力利用”等等。

 

3. “党给了我一切”、“爹亲娘亲,不如党亲”

大法弟子在劝中国人“三退”时,经常有人说:“共产党给我钱,我就说它好。你们法轮功给我钱吗?”很多人,特别是一些在拿养老金(退休金)的老年人都这么说,就是被共产党洗脑所致,因为中共长期宣传:党妈的乳汁哺育了人民,党和政府给了你一切,宣扬什么“爹亲娘亲,不如党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实际上共产党政府本身不种地、不做工、不搞科研、不做买卖,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老百姓中农民种地、工人做工、知识分子搞科研、生意人经营买卖——社会财富是他们创造的,是老百姓在养活中共。

 

可是,中国老百姓普遍不知道自己是纳税人,是政府的衣食父母。这是因为在中国,政府征收的是“隐形税”,就是说,在中国,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含税价,您消费的时候,您已经在交税,可税并不体现在标价单、账单、和发票上,所以您不知道。这也是中共刻意不普及税务知识造成的,因为它不想让您知道是您养活了它,老百姓才是它的衣食父母。其实,每个中国人一出生,只要消费,就是纳税人。买一瓶矿泉水、一袋奶粉、一包尿片,买一根葱,您都在纳税。

 

其实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就2005年各国税务负担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税负第二重的国家,仅次于法国,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国家。

 

除了纳税供养着中共,老百姓所负担的中共行政机构也是世界上最为昂贵的政府。有报告显示,同样创造百万元国民生产总值,所负担的行政官员数量,中国远超很多国家。前几年也有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国民税赋负担世界第二,政府机构行政成本世界第一。

 

在正常社会,比如西方的民主国家,根本不负担政党的活动经费,政党的经费包括竞选完全靠自筹。而中国老百姓却要养活党、政两个班子,庞大的党务支出还不公开,或是混在政府机构支出中,完全是暗箱操作,都是老百姓在买单。

 

所以,同胞们,不是党给了您一切,而是这个党的一切开支,吃、喝、嫖、赌、抽、贪,都来自老百姓。它就像一个吸血鬼,长期附体在中国人身上,还时时刻刻要您感恩它。只有“没有了中共,中国才有希望”。

 

4. 大力发展经济,一举两得

当大法弟子劝国内同胞“三退保平安”时,很多人都会说:“我不退,我就认为共产党好,中国现在成了经济大国,不都是共产党的功劳吗?!”可是发展经济,利用中国人的爱国之情和民族自豪感,使中国人对它感恩戴德,从而甘愿被它控制,正是共产邪灵毁灭中国人的又一个阴谋。

 

当然,它发展经济的另外一个目地,是为了使它自己能在世界上立足,因为它要实现它毁灭人类的目地,经济上不强大也不行。

 

 5. 宣扬无神论,使中国人不相信神佛的存在,只跟“党”走

其实作为共产邪灵之父的马克思,他自己并非无神论者,它是很崇拜恶魔撒旦的。但是,共产邪灵为了毁灭中国人,使中国人不能被大法救度,就大力宣扬无神论,长期把有神论、善恶有报等天理视为封建迷信加以打压。其结果就是,今天的许多中国人一听大法弟子告诉他“天要灭中共,赶快三退保平安”以及“大瘟疫是神在淘汰人”等,就骂你“神经病”、“脑残”,他觉得大法弟子简直太可笑了,根本不相信。

 

其实无神论是不存在的。这个宇宙中的神多的到处都是,古人说的“抬头三尺有神灵”是非常真实的描述。人的眼睛看不见神,只是因为神存在于比我们这个分子构成的空间更微观的空间当中。

 

不信神的朋友,您可以想一想,要是没有神,地球这么重,怎么可能毫无支撑的悬浮在宇宙空间当中,不仅在自转,同时还围绕着太阳公转,转动的同时,还一日不差的产生四季和节气,什么冬至啊,春分啊……谁在推动它呀?谁在恒定这一切呀?而且地球上海洋的面积占了大半个地球,那万米深的海水,黑压压的深不见底,可想而知有多重,可是亿万年来,它怎么不会倾泻到宇宙空间去呢?谁有这个能力让几个大洋的水乖乖的呆在地球上,悬在旷宇中啊?所以,宇宙中的一切存在,看似自自然然,却一切都那么有条不紊,就是有神在掌管着这一切。

 

对我们修佛者来说,神存在,那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因为对于真信者来说,我们时时刻刻都能体验到神迹,天目开的修炼人还能真真切切的看见。有些人说,你让我看见神了,我就相信。那么,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看见,因为是信在先,见在后。你信神,神才会加持你,给你展现神迹。

 

所以,同胞们,千万不要被无神论所骗啊,它是共产邪灵毁灭人类的陷阱,它让你不信神,只听信它,从而断绝您在大淘汰前被神救度的希望。

 

6. 宣扬仇视美国、“法轮功拿美国政府的钱,和境外反华势力勾结”的言论

共产邪灵利用中国人的爱国情结来煽动国人仇视大法,把大法和中美政治捆绑在一切。使国人一提法轮功就仇恨,说法轮功被境外反华势力利用、说法轮功支持台独、说大法弟子不爱国等等,与此同时,让中国人把中共视为中国和中国人民的大救星而极力维护它的言论和所为。

 

【本节结语】共产邪灵装扮党妈,混淆党和国的概念,哄骗说它给了您一切,以利益收买人心,或让您不信神,其真正的目地,就是让中国人主动对它投怀送抱,把它当着神、祖国母亲,对它言听计从、感恩戴德,同时让你仇视大法,在末劫前大法弟子为了救您,劝您“三退保平安”的时候,使您出于不信神的观念而拒绝听真相,或出于所谓的“爱国”之心而主动维护中共、把大法弟子劝“三退”的大善之举当着“神经病”、“卖国”或“反动”的行为而抗拒和仇视,从而失去在大淘汰前被救度的希望,心甘情愿的被共产邪灵毁灭而不自知。

 

八. “三退”是光复中华  是真正的爱国

 

有人担心,没有中共了,中国怎么办?在过去的五千年中,中华从来就不存在中共,中华儿女敬天信神,使中华民族的璀璨文化和辉煌历史绵延数千年,不是很好吗?所以,“三退”不仅是中华儿女摆脱共产邪灵附体、避免在末劫被毁灭的自救过程,也是被共产邪灵洗脑和精神控制近一个世纪的中国人抛弃无神论、回归敬天信神的中华传统的伟大过程!我们衷心希望同胞们通过三退,解除毒誓、抹去兽印。做真正的中华儿女,不做马列子孙,让中华苍生归正道,江山复清明!

可贵的同胞们,二十多年来,大法弟子们是用生命和血泪在唤醒和救度中国人,您一定要让自己的真我生命做主啊!大法弟子绝无戏言,真相不久就会大显,可是不自救也就看不到那一天。最后的大淘汰已近在眼前,请您赶快自救——为自己和家人三退保命(家人必须亲口同意且不仇视大法才有效),千万不要错失自救的机缘!

 

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平安!

大法弟子  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