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贵的中国人,
请赶快自救!!
“1400例”的真实由来
1999年迫害法轮功之初,江泽民要求针对法轮功迅速搞出一个“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材料(包括发生精神分裂、跳楼自杀等突出事例)。所以,抹黑、妖魔化法轮功的“1400例”就这么来了:把精神病患者的意外事故栽赃给法轮功;以减刑为条件唆使杀人犯冒充法轮功学员;以报销医药费为诱饵让危重病人冒充法轮功学员;把普通人的正常病逝说成是炼法轮功造成的。
栽赃术之一:利用精神病人栽赃
李洪志先生从1992年传法开始就明确指出,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在一九九六年的《悉尼法会讲法》中又指出:“精神病人,他自己意识是不清的,我们是不能度的。”而且法轮功教人向善,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1400例”中许多精神病患者并非法轮功学员。中共江泽民集团搜罗了许多精神病患者病发时杀人或自杀的意外事故,栽赃嫁祸于法轮功。例如:
【“剖腹找法轮”是这样出炉的】——马建民,河北任丘人,本人及家族都有精神病史。一天,马一人在家,家人回来时,见他肚子剖开死在厕所里。当时公安明知马死因不详,为迎合江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讨好公安部捞取政治资本,硬把马的死说成“剖腹找法轮”。当殃视在马家编排节目时,马的儿子一再声明:其父的死与法轮功无关并拒绝上镜表演。但殃视不顾事实,仍一手编导了该骗局。
栽赃术之二:唆使杀人犯栽赃
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是作为政治任务下达到全国各级官员的。许多地方不法官员为了邀功请赏,编造假新闻栽赃法轮功,公安人员以减免刑罚为条件,唆使杀人犯谎称自己是炼法轮功的,栽赃法轮功免死罪。例如:
【“魏家杀母案”栽赃法轮功免死罪】——2000年,辽宁盘锦市电视台曾报导“魏家杀母案”。这位被杀的老年人是以拣破烂为生的,其女在海城游手好闲,打麻将,没钱了就找母亲要,母亲没钱给她,她恨极之下在晚上将母亲杀死。后来,公安部门给其女出主意:你就说你是炼法轮功的,免你死罪。魏家老百姓都知道她不是炼法轮功的,但迫于中共强权的压力,只能背地议论。一个国家的执法机关,为了迫害一群手无寸铁的修炼人,竟然教唆、串通杀人犯共同犯罪,中国的“司法公正”何存?!
栽赃术之三:收买病人或危重病人栽赃
中共为了诋毁法轮功,还利用医院收买危重、绝症病人,承诺减免医药费,让他们谎称自己是炼法轮功的,配合电视台、报社记者演戏。
【栽赃法轮功 医院院长承诺免费治疗】李淑贤,哈尔滨阿城区新华乡崔家屯农妇。1999年7月李淑贤患胃溃疡住进哈尔滨第四医院,因生活贫困交不上住院费,医院院长主动给他们出主意:你们就说李淑贤是炼法轮功炼的,就能获得免费治疗和生活上的照顾。李淑贤及家属为了利益同意了。于是,哈市《新晚报》记者迅速赶到医院采访,用编好的台词让李淑贤的丈夫照着说,还告诉他得带着表情,说得象真的一样,人们才会相信。事后李淑贤病情不断加重,被医院强制出院,回家后时隔不久就死亡了。
栽赃术之四:假借病逝或正常死亡案例栽赃
中共把一些人的正常死亡说是因炼法轮功致死。其中有的人根本没有接触过法轮功,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为治病接触过法轮功,有些人在亲属的劝说下炼过功,但是他们真正的死因却是疾病。例如:
【从未炼过法轮功,却被列为1400例之一】 ——王喾是机关公务员,1984年得过乙肝,1998年五十岁时死于肝硬化,却无故被收入1400例。他的妻子2001年投书明慧网说“我丈夫纯属正常死亡,根本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本人从未炼过法轮功。1998年8月,不知记者采访的谁,在报上注销来了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栽赃陷害法轮功。”
中共江氏集团为了达到抹黑、妖魔化法轮功的目的,利用手中的宣传工具和强权,利诱记者、医生和警察等搜罗、拼凑出大量漏洞百出的所谓“证据”,这就是“死亡1400例”的由来。